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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以旧换新市场反应有点冷
来源: 桂林晚报 | 发布时间: 2009-10-15
本报讯(记者贾嘉)上月中旬,我市启动了汽车以旧换新工作,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,旧车换新最高可获补贴6000元。然而,记者昨天从市经委相关负责科室了解到,新政实施1个月以来,仅有2位车主前来办理了补贴事宜。补贴金额偏低、补贴车型较少等原因,导致我市市场对以旧换新的反应像现在的天气一样,有点冷。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》,其中规定补贴范围为: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,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;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、轻型载货车;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(不含出租车);与《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》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,提前报废的各类“黄标车”车型补贴标准与老旧汽车的基本一致,但增加了报废小型、微型载客车(不含轿车),每辆分别补贴4000元和3000元;报废轿车、重型载货车、大型载客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辆补贴6000元的内容。
市经委负责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负责人分析,目前我市每年大概有近1000辆汽车满足报废条件,这样看来,汽车以旧换新的市场潜力不小,但实际却不尽如人意,补贴金额偏低是主要原因之一。以一辆接近报废年限的桑塔纳轿车为例,使用化油器、车况良好的车也能在二手车市场卖到1到2万元。此外,这次纳入补贴的车辆主要以微型客车、载货车等农用车辆为主,对刺激市民以旧换新消费影响不大。

